浙江乐清市经信局授予“乐清市近零碳工厂〞称号,给予每家近零碳工厂20万元奖励;
江苏苏州常熟对获得苏州“近零碳工厂”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江苏苏州对认定为苏州市“近零碳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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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经有不少省市自治区出台零碳工厂政策补贴措施,并且不断加码。
2024年2月19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文件明确,鼓励企业开展“碳中和”实践,对经认定的“近零碳工厂”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
2024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第三方评价表》首次把 “零碳” 工厂创建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加分项单独提出,分值3分,权重100%。
“零碳工厂”认证工作目前主要由社会机构认定,比如中国节能协会发布了标准《零碳工厂评价规范(T/CECA-G 0171-2022)》,该标准是全球首个“零碳工厂”完整、可量化的建设标准和评价细则。国内企业单位的“零碳工厂”证书大多数以该标准为评定依据。
“零碳工厂”评价认证服务机构资格获取也需要通过中国节能协会。
零碳工厂的认证依据主要是团标《零碳工厂评价规范(T/CECA-G 0171-2022)》,国际标准作为辅助,需要“零碳工厂”评定会用到数个标准。有的地方还有地方文件,比如乐清市近零碳工厂评价办法。
国际“零碳工厂”的主要依据标准如下:
01 PAS2060:2014
作为一项以规范“碳中和声明”为目的的标准化文件,对国内零碳工厂的创建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02 IS014064-1:2018
主要规定了组织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进行量化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03 T/CECA-G0171—2022
《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将零碳工厂以边界内中和的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不同,分为I型及Ⅱ型,其中I型包括范围1和范围2,Ⅱ型包括范围1、范围2和范围3。
对零碳工厂的等级分类按照I型及Ⅱ型分别进行了三星至六星的评级。其中三星和四星从定义上看并不能算净零碳工厂,通过减排后剩余的碳排放部分并没有要求100%进行抵消。